2016年1月至9月,乌鲁木齐市地价保持小幅增长趋势,同比增长4.76%。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的1-9月数据显示,全区土地出让总面积6437.57公顷,同比增长21.34%。土地出让总价款约135亿元,同比增长4.59%。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830.50公顷,同比下降12%。
数据显示,今年1-9月,乌市地价保持小幅增长,综合地价204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76%。其中,商业用地地价429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3.46%;住宅用地地价341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02%;工业用地地价63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7%。
从住宅用地来看,地价小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政府减少土地供应。同时,乌鲁木齐房价基本稳定,开发商对今后两三年的楼市预期较为正面。
2015年乌市出让土地达155宗,总成交额69.9亿元。但2016年乌市土地市场整体表现不佳,中国指数研究院不久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9月乌市土地成交金额12.4亿元,同比下跌5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确保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3年乌鲁木齐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在继续从严执行限购政策,进一步严格住房限购审核工作程序的同时,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限购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此外,《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商品住房价格“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部分定价过高、容易抬升周边房价的项目,及时约谈开发企业,督促其合理定价。严厉查处违反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企业。对在建项目和中介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提前认筹、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松一紧”成为本次《意见》的亮点。其中“宽松之处”为,在缩短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时限,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的同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3%以上。201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比前5年平均供应量增加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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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银监局、地税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出了税费减免、提供融资支持等房地产救市政策。
此次出台的《意见》规定,在对购买二手住房交易税实施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从2015年3月1日?9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税率超出1%部分由各地给予财政补贴的措施。
其次,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仍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又申请贷款购房的,贷款利率水平由贷款发放银行自主确定。
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要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
而对信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意见》提出,通过提供融资支持方式,鼓励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对资金存在暂时困难的在建开发项目,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意见》还对棚户区改造进行相应的鼓励。其中,对被征收人(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被征收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此外,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意见》也表现出明显支持职工购买住房的态度。职工首次贷款购买住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办理;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进入2015年来,包括四川、厦门、绍兴等省市先后出台了不同程度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其中,厦门从1月16日起,思明区、湖里区144平米以下商品住房取消限购措施,由于此前其他区域已经取消了限购,这意味着厦门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而数据显示,房地产面临着不小的库存压力。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2169万平方米,比2013年末同期增加128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比11月末增加1352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20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361万平方米。
10月2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同时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
据了解,根据日前乌鲁木齐市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安排》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下发公告,取消了已实施4年的个人住房限购政策以及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乌鲁木齐市将不再查询家庭拥有住房情况,非乌鲁木齐市户籍购房者也取消提交社保、个人所得税证明等限制,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正式解除限购。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8月开始,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界便传闻乌鲁木齐市已开始放开限购政策,是继6月底呼和浩特正式发文宣布取消限购之后,全国各地陆续传出松动限购政策的第28个城市。尽管随后房产管理部门回应并未解禁限购,但市场层面,原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代购房人向房管局档案科申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已经取消,意味着在乌鲁木齐市购买住宅将不再受到套数限制,因此被看做是放开限购的实质性松动。
在取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后的一个月里,乌鲁木齐市楼市的成交量并没有呈现较大的变化。乌鲁木齐市8月新房住宅成交2657套,环比上涨45.8%,同比去年8月下降约43%。由此看来,限购解禁后的一个月内确实让市场有所回暖,但是长期来看,是否存在救市可能还需等待市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