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法规监督处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管理原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与功能
管理中心市本部现内设归集处、房贷处、信息处、计划财务处、业务服务处(营业部)、法规监督处、办公室七个处室。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本着对广大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安全运营资金为根本宗旨,管理着全市、中央及省驻肥单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并努力使其保值增值。
网上查询
个人用户查询:http://220.178.98.86/hfgjj/jsp/web/public/search/grlogin.jsp
查询项目:职工基本信息、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进度、偿还贷款明细、公积金委托提取情况
单位用户查询:http://220.178.98.86/hfgjj/jsp/web/public/search/dwlogin.jsp
查询项目: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转账明细、汇缴情况、公积金归集明细、公积金提取汇缴明细、公积金年度结息情况、职工公积金登记信息、缴存职工信息的电子数据
提取条件
住房类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2、还住房贷款提取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