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已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3月25日)上午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其中涉及到了三项楼市调控政策,包括:
1、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2年变5年;
2、二套房首付50%(普通),首付70%(非普通);
3、严禁首付贷、过桥贷。
不知道上海这套重击拳是否能够给疯狂的楼市降降温。
虽然在“靴子”落地之前,整个买房卖房市场已经提前嗅到一丝气息,纷纷提前出手。
昨天(24日),上海一天卖掉1300套,网签系统被挤爆。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网上签约,造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系统响应缓慢,技术人员正在设法解决。因此,网上合同备案系统签约时间今晚延长至24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48个城市实施了房产限购令。下面小编带大家来看看限购令城市名单有哪些?
一、4个直辖市: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其中重庆2010年未实施限购令);
二、5个计划单列市:
大连、宁波、厦门、深圳、青岛(其中青岛2010年未实施限购令);
三、27个省会城市:
1、13个在2010年已经限购的省会城市:
福州 杭州 南京、海口 广州、兰州、太原、郑州、武汉 昆明 南昌 济南 合肥;
2、14个2010年尚未限购、2011年必须限购的省会城市:
西安、南宁、石家庄、沈阳、长春、哈尔滨、长沙、成都、贵阳、西宁、呼和浩特、拉萨、银川、乌鲁木齐;
四、12个实施限购令的其他城市:
除去上述已列出的直辖市、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之外,剩余的的一般城市还有:三亚、温州、苏州、舟山、金华、无锡、东莞、珠海、中山、常州等。
据统计在48个限购令城市中,其中有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给出实施的截止时间,限购政策有具体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其中,除了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余11个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
此外,这些城市的限购政策区别甚大,最严格的有北京限购5年,最松的有衢州本地户籍只限购第四套房;有的城市只限购主城区,如广州、珠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