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这是这些不同产权年限的房屋最主要的差别。另外,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与70年产权住宅相比,还有五点不同之处值得购房者们注意:
一、水电费计价标准不同。按照规定,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的水电费等费用都是按照商用价格缴纳,因此会产生较高的居住成本。但在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业主能按民用价格缴纳。关于这一点,购房者在购买之前务必了解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落户。按照各个城市的有关规定,只有购买满足一定面积要求的住宅类产品才能落户。因此只有普通住宅和基于居住用地的酒店式公寓才能落户。而商住两用物业和综合类用地的酒店式公寓由于不属住宅性质,就不能落户。
三、公摊面积差异。商住两用物业的规划设计标准要比普通住宅高,如门厅面积比较大,楼梯、门厅的出入处按规定必须有两处,这无疑增加了公摊面积比例。
四、税费缴纳差异。普通住宅在初次购买时有契税优惠,费率依据现实情况从1%-3%不等,而40年或50年产权住宅在购买时没有契税优惠。
五、贷款限制。购买非普通住宅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购房者也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即便其总价较低却也在无形中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因此,在大部分购房者眼中,购买70年产权年限的住宅自然要比40年或50年产权的住宅更加放心。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它由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自购房者取得房屋之日算起,无期限;而土地使用年限却不同,它有一定的期限,一般民用住宅70年,商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一般为40/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房产交易中要注意产权年限限制的主导因素。
1、若是土地使用期即将到期,根据《物权法》,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2、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的规定而且子女也可继承。
以上就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产权多少年?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的全部内容,购房者若是想购买或者出售经济适用房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明确房屋是否满五年之期即可。另外,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产证之后,产权年限也不会有问题,跟商品房无差别,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