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又叫住房限购令,由中央政府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统一下达,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实行,内容是指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政府之所以实行“限购政策”是想让住房回归理性市场。一方面,限购政策可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投机炒房行为实行严格的管理,打击非法炒房行为;
2010年10月15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公布广州“限购令”。时隔五年,限购令在多地以各种形式退出历史舞台,如今46个限购城市中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还没有解除限购。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四)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交易时点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非网签形式签署买卖合同的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包括预收件和受理)时间为准;
(三)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广州限购仅限于对购房者购房进行限制,对购买楼盘并没有进行限制。
在本市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事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筑房[2006]171号)等有关政策执行,新购商品住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信贷政策。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意见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买卖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2014年广州楼市成交量在 “9•30新政”出台之后一路飙升,在12月更创下近21个月来新高。但2015年首月未能延续上年末的“翘尾”势头,1月广州一手住宅环比量价齐跌。不过同比方面,销量、均价均有一定升幅。
从各区成交情况来看,全市11区中有9个区销量环比下跌,其中两区跌幅超过60%。在一片惨跌之中,仅南沙、从化两区能逆市而涨。受自贸区概念的持续热炒,1月份南沙成交量延续上年末走势,环比上涨5.46%,以1,120套的成绩领跑全市各区。其中,南沙滨海花园以365套的成交量成为上月全市最热卖楼盘。但据专家分析,若无更为具体的细则落地,自贸或难以让南沙楼市持续走红。
另一个逆市上涨的是从化,1月成交环比暴涨约163%,均价向来是全市最低的从化上月成交均价仅7,003元/平米,不到全市的二分之一。上月热销楼盘TOP30中近四分之一来自从化,珠光山水御苑更是以“5字头”的均价位居热销楼盘第3位。
尽管新年并未带来新气象,但与堪称严冬的2014年初相比,除增城外其余各区的成交量仍有不同程度上涨。越秀、增城、荔湾三区成交同比上涨超过80%,其中老城区越秀涨幅更达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