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双务有偿性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XXX 甲
立协议单位 以下简称 方 淮安市东成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乙根据校安工程建设的要求,为拆除危房,消除隐患,经请示,现对XXX生活区生活用房进行拆除。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拆除中的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拆除范围及数量
甲方将后教学楼以北的全部房屋拆除工作交付乙方进行拆除共X幢,约XX平方米。
二、标准及要求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做到:房屋拆清、场地整理到位,除将砖渣留校集中存放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运出、处理。
三、款项交纳。
1、乙方拆除前需向甲方缴纳叁万元安全责任保证金。待合同规定的所有房屋拆清、让地、安全无事故,验收后本金无息退回。
2、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全部办理本期拆除范围内房屋拆除行为的人身保险事宜(交保险单给甲方验证)。
3、乙方拆除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工资等费用壹万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将需拆除的、且腾空的房屋钥匙及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指导乙方加强拆除房屋现场的安全管理;
3、甲方对乙方在实施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拆除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定期、定量督查。
4、乙方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编制好拆除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交付的钥匙后被拆除的房屋均由乙方负责拆清。
5、乙方拆除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房屋拆除工期
乙方按期、保质、安全全面完成房屋拆除清场任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拆除房屋的钥匙次日起平房每户7个晴日内拆除清场。每延误一日罚款500元(在抵押保证金中扣减)。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如有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叁仟元。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合同约定的房屋拆除清场让地验收后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一、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二、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
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