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免征情况:无
3、营业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
①房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②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积≤144免交。
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
4、印花税
支付方:买卖双方。
计算方法:印花税=计税价格×0.05%
征收标准:0.05%。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城市不同标准有差异)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登记费
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A、契税:天津二手房交易契税收取标准为:
一、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二手房契税按成交价的1%征收;
二、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到144平米之间的二手房按成交价的1.5%征收;
三、购买144平米以上的天津二手房契税按照成交价的3%征收 ;
四、购买第二套住房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
备 注:成交价低于房管局网签协议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的纳税依据以房管局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为准,此种情况下不以实际成交价和评估 报告为准。
B、土地出让金:网签协议价格的1%。(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的不征收此项费用)
C、产权登记费: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费为80元/套,非住宅按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四收取。
D、抵押登记费:二手房他项权登记费80元/套。(仅买方需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才收取此费)
E、转让手续费:土地转让手续费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征收,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18元征收。
F、个人所得税:网签协议价格的1%
一、二手房本次交易距上次交易时间间隔不足5年的需征收;
二、买方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核查)不是唯一套私产住房的需征收。
G、营业税:
一、普通二手房或非普通住宅本次交易距上次交易时间间隔不足2年的按网签协议价格全额5.65%征收;
二、2年以上普通住宅免征;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两次交易的差额征收5.65%。
H、图纸资料费:
图纸费和测绘费20元。
I、 评估费:
二手房评估价的千分之五由评估公司收取。(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
J、担保费:
按揭贷款大多数银行不要求执行担保程序(建行按揭贷款除外),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执行担保程序,担保费 费率以天津津房置业担保公司公布为准,担保费的金额时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而定。
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5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2年)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
(1)税
契税: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3%,别墅——4%;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天津二手房屋买卖各区的交易流程总体是一致的总体分为1.看房2.议价3.签订天津二手房屋买卖协议4.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5.房款进资金监管中心6.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俗称过户。
(1)看房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小区环境、价格水平、是否有议价空间、是否存在拆改、是否带租约、是否带抵押、配套设施是否齐备和完好。
(2)议价
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出示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是否有共有权人,以此来确定卖方是否对该房屋享有有处分权。这是议价的基础,必须搞清楚谈判的对象。找准目标双方方才协商交易价格。
(3)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提供了二手房屋相关的合法证件,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或联系“天津代办网”签订房屋居间协议)。买卖双方就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定金交付金额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由谁支付、户口迁移时间、卖方是否同意并配合办理买房贷款、违约构成、违约赔付等等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可以向卖方缴纳定金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4)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
天津二手房买卖双方同时去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递件,携带房产证、身份证等等,天津各区产权交易大厅要求有所不同,例如武清区要求买方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北辰要求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河北区要求预约。
(5)房款进资金监管中心
一次性付款,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当天即可将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交纳相关税费并申请过户,有的区在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当天不能将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交纳相关税费并申请过户。这是另一个差异点。
贷款购房,签订《天津房产买卖协议》后按贷款银行要求将购房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中心,等待银行批复贷款。
(6)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俗称过户
一次性付款交易,携带付款资金监管的凭证、已交的各项税费的发票和卖方一起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产权交易大厅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转移登记申请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缴费凭证,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买卖交易条件的天津二手房屋准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产权有争议、有瑕疵或被查封则不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贷款购房的,听贷款银行通知何时办理过户,除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并携带上述材料外,贷款银行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以及他项权登记手续。
过户完毕时房管局向买方出具领件通知(领房本时所需的凭证)
(7)买方领的房本、卖方收到房款,按约定交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