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大家一定不清楚了,一般情况下,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江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
1、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2、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最后,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