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内容?小编将介绍下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二)申请对象必须 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 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 (三)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四)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五)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 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适用性。深圳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深圳经济适用房更加是供不应求,对于有意愿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的朋友不妨参考以上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