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荟为泻下通便的中药之一。芦荟属百合科植物多年生草本,夏、秋开淡橘红色花,有好望角芦荟(产非洲)、库拉索芦荟(产南美洲)和斑纹芦荟(产我国南方诸省区),为我国南方有毒植物。芦荟全株均含有毒成分芦荟碱和芦荟泻甙(芦荟大黄素甙)。入丸、散用每次1.5~4.5克,过量者可引起中毒发生。 芦荟全株有毒,主要有毒成分为芦荟甙等羟基蒽醌衍生物类和挥发油,对胃肠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其液汁或干燥品0.25~0.5克即可引起强烈腹泻、盆腔器官充血。可以引起肾脏损害。芦荟甙经肾脏排泄。 过量服用芦荟后出现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腰痛,严重者可出现呕血、便血、浮肿、血尿、蛋白尿、少尿等,可致流产、早产。 过量服用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出血性胃炎和肠炎、剧烈腹痛、腹泻,甚则失水和心脏遭到抑制而出现心动过缓,孕妇还会引起流产事故。 大量误服后应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服蛋清、牛乳,同时口服活性炭。腹痛可服用颠茄类药物。有呕血者不要急于催吐。出现中毒症状者要尽快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