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具体如下: 1、进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 2、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3、成都公积金需要的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①购房合同; ②住房贷(借)款合同; ③住房抵押合同; ④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 ⑤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患重大疾病 (一)医疗证明 1.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2.医院治疗费用发票; 3.职工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二)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3. 提取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