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购买90平方米或以下面积的房子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来说,90平方米或以下面积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9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对于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按照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是属于虚假纳税申报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并且会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的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起讨论并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