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透露,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虽然不同城市拟定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增量征收”将是普遍原则。 如果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当然会遭遇业主反对;反过来,选择从增量房入手,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度就会小很多,因为增量房的业主在当下还是不确定的,人们一般不会为了不确定的未来利益去反对。此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我们很多涉及既得利益的改革,都是通过这样的路径来妥协的。问题是,税收最需要重视的就是公平性。同样的房子,凭什么早买的不用交税,晚买的必须交税? 人们之所以反对房产税,是因为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的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我们现有与房产相关的税费,与国外相比并不算少,只不过我们更多是在交易环节,而国外更多是在持有环节。为何征税,如何征税,是否重复征税,征税目标和目的分别是什么,评价成功与否的标准何在……这些问题达成共识之后,房产税开征自然不会有那么多阻力。 现在的办法,似乎是全部绕开了这些问题,给存量房的业主们一个“反对有效”的大礼包,同时也让暂且“无权反对”的增量房未来业主们当了冤大头。试问,这真的是一个好办法吗?如果只以买房时间作为征税与否的核心依据,将来的征税工作必然难以有效开展,因为这是谁都看得见的不公平,身边早买房的邻居不用交税就是他们拒绝交税最好的理由。 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不是“为了增税而征税”,只能是对现有与房产相关税费的优化整合。比如,开征房产税之后,包含在房价中的土地出让金分摊,是否可以先征后返,或者直接抵扣房产税?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完全不存在存量房与增量房的问题,无非是存量房前几年的房产税可用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直接抵扣而已。相反,如果房产税就是凭空加税,存量房的业主们固然会反对,增量房的未来业主们也必然会反对。 房产税不应该区分存量房与增量房,“房房平等”的本质其实还是背后的人人平等。作为纳税人,最关心的还是税收的公平性。房产税“向增量开刀”,没有体现税收的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