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要归并了原来三个部委的职能: 一是中央企业工委的全部职能; 二是国家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几个职能; 三是财政部的一部分职能,例如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等。 此外,劳动部负责的工资总额的管理将来也可能并入国资委。 “两会”以后,首先要做的可能是中编办为国资委定编制、定职能、定机构。 具体地说,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 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