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 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不收费 收费依据: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浙价费〔2002〕3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