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50%) 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