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手续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一半) 2、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0.7%收取(买卖双方各一半) 二、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套 三、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请到维修资金窗口咨询 四、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征收标准 1、契税:(买方缴纳) (1)家庭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成交价×1%; (2)家庭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米的普通住房:成交价×1.5%; (3)其他:成交价×3% 2、营业税及附加:(卖房缴纳) (1)购房时间满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非住宅、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出售价-购房成本)×5.55% (3)购房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成交价×5.55%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 (1)成交价×1% (2)其中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和非住宅、再次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交价×20% (3)出售购买时间满五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成交价的万分之五(5/10000),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注:自2008年11月1起,对于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暂免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