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契税:天津二手房交易契税收取标准为: 一、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二手房契税按成交价的1%征收; 二、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到144平米之间的二手房按成交价的1.5%征收; 三、购买144平米以上的天津二手房契税按照成交价的3%征收 ; 四、购买第二套住房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 备 注:成交价低于房管局网签协议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的纳税依据以房管局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为准,此种情况下不以实际成交价和评估 报告为准。 B、土地出让金:网签协议价格的1%。(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的不征收此项费用) C、产权登记费: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费为80元/套,非住宅按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四收取。 D、抵押登记费:二手房他项权登记费80元/套。(仅买方需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才收取此费) E、转让手续费:土地转让手续费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征收,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18元征收。 F、个人所得税:网签协议价格的1% 一、二手房本次交易距上次交易时间间隔不足5年的需征收; 二、买方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核查)不是唯一套私产住房的需征收。 G、营业税: 一、普通二手房或非普通住宅本次交易距上次交易时间间隔不足2年的按网签协议价格全额5.65%征收; 二、2年以上普通住宅免征;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两次交易的差额征收5.65%。 H、图纸资料费: 图纸费和测绘费20元。 I、 评估费: 二手房评估价的千分之五由评估公司收取。(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 J、担保费: 按揭贷款大多数银行不要求执行担保程序(建行按揭贷款除外),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执行担保程序,担保费 费率以天津津房置业担保公司公布为准,担保费的金额时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