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项目起源于希腊,早在公元前708年第18届古代奥运会上便设有五项全能,由赛跑、跳远、铁饼、标枪和摔跤项目组成。现代全能运动始于欧洲。18世纪初,部分国家开展全能运动,但比赛项目不统一。1904年第3届奥运会即设十项全能,项目包括100码跑、800码竞走、120码栏等;1912年第5届奥运会改为在瑞典流行的十项全能,延续至今。 此外,1912、1920、1924年奥运会还设立过五项全能。女子全能运动1923年始于苏联,1948年得到国际田联的认可,1964年奥运会将五项全能列为比赛项目,1984年奥运会必为七项全能。比赛按规定的项目顺序分两天进行。男子十项全能第一天为100米跑、跳远、铅球、跳高、400米跑,第二天为110米跨栏跑、铁饼、撑竿跳高、标枪和1500米跑。女子七项全能第一天为100米跨栏跑、跳高、铅球、200米跑,第二天为跑远、标枪和800米跑。根据各单项成绩查国际田联制定的全能评分表,以累加总分计算名次,总分高者列前。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如某个项目弃权,则不能参加后续项目的比赛,也不计算总分,但如果某个项目因成绩太低或失败,没有得分,仍可计算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