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公租房买卖政策北海每年的公租房申请名额都十分有限,如果你错过了之前的申请,小编为您整理了北海公租房最新政策、2015北海公租房价格、申请网站等信息供您参考。 北海公租房买卖政策(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北海公租房买卖政策(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北海公租房买卖政策(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 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