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现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70% 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绥化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