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指经批准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居民购得该类商品房后,如果上市交易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进行。 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是低收入者解决住房的保障,其受惠对象只能限制在中低收入家庭,其面积标准只能界定在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而不能“多多亦善”,更不能多次、多处购买经济适用房投放市场牟利。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售房单位不得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高收入者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职工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拿出自己的积蓄和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按规定将财政、单位现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帮助职工购房。原则上,单位给职工个人的住房补贴要根据职工所在城市的房价、当地的平均家庭收入水平和应享受补贴的住房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房价收入之比低于倍的不予补贴。 另外,有些城市还规定,居民购房全部房价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已经纳税的部分,在购房时一次性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