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7月31日,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并公布了城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桃花岛.都市花园A5#楼基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元。 市物价局、市房产局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城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桃花岛.都市花园A5#楼销售基准价格进行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制定了A5#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元。桃花岛.都市花园A5#楼共有48套经济适用住房。具体每楼层销售价格要另加调节系数确定,即楼层销售价格:基准销售价格×楼层调节系数。每楼层的调节系数为:一楼98%,依次为101%、103%、103%、99%和96%。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800元(含)以下、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1、取得本市城区户籍(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户,家庭收入属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为标准,家庭年收入低于此标准者,为中低收入家庭)。2、未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干部职工(包括已改制企业的职工)。3、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每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