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购黄石经济适用房需满足多重条件,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并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同时满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无住房(自有住房和租住公房)或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30%的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在此之前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同时,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因城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被拆迁个人住宅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以优先享受供应经济适用住房。 黄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另外,《办法》还明确了企业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同时,严禁任何企业借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