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何?以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居住或工作;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低收入家庭中人均月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0%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可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但不得同时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优惠。人均月收入在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0%至200%的,只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没有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申请人在申请前5年内(以申请人申请之日计算)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五)过去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 汕尾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或者违反计划生育但已处理终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