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政策变化 上海首批公共租赁房源——华泾馨宁公寓、新江湾尚景园已启动常态化供应工作,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完善。 “自去年12月底至今年3月首轮申请受理期间,市民对两处试点项目供应区域范围、供应标准等事项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市房管局表示,对于这些建议,市房管局会同两处试点项目的产权单位和运营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 根据上海公租房政策,在常态化供应阶段,相关政策作出了多项调整。其中,两处房源不再分别划分供应区域,供应对象统一扩大到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的家庭及单身人士。 与此同时,海公租房政策允许达到法定晚婚年龄即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士承租二居室住房。上海公租房政策还明确,经过审核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单身人士,可以自愿组合,承租一套二居室或三居室住房,具体办法由项目运营机构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两试点项目的运营机构负责发布房源信息并动态更新,取得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直接到项目运营机构选房,先到先选,当场签约,即时入住;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签约承租。房源不足时,项目运营机构按户型建立预登记轮候制度;如有承租人退出相应户型房源,按预登记先后顺序通知轮候对象选房签约。(来源:中国建设报) 上海公租房政策新内容 市政府昨天召开上海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会上透露,2012年本市排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与筹措16.58万套。为保证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定期公布保障性住宅建设“黑名单”。 上海公租房政策:区政府签“目标责任书” 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推进办常务副主任刘海生透露,市政府同意在临港产业园区、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区以及临港主城区分别探索开展“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和定向供应的限价商品房工作。据了解,“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模式,是指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对象出租;出租10年后,允许作为商品住房上市出售。 上海公租房政策:将定期公布“黑名单” 在备受关注的保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市建交委透露,本市目前有保障性住宅工程项目272个,在建面积2200多万平米,全市已累计完成保障性住宅工程竣工阶段分户验收套数约1.8万套。近年来,共检查工程项目219个,对61家涉及违规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本市将试点推行质量标准化,将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考核纳入各级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加强分户验收,建立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实施分户验收的制度。此外,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型住宅工程现场检查力度。实施关键岗位人员检查违规记分制,定期公布保障性住宅建设“黑名单”,实施年度企业诚信排名。(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