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规划渐趋完善,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也开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其实简单的说,它是指经过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像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微利商品住宅。
1、它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同时也是商品住宅,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应性。这种类型的住宅适合中等和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但是它的建筑标准也不会降低。可以说,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2、它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房的建筑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是需要的。另外,两者还有成本结构不同、租售政策不同的问题,像经济适用房只出售不出租,商品房就不受到限制。最明显的区别,应该就是购买的对象和条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就是低收入家庭,所以购买要进行申请和审批,但是商品房是不受限制的。
3、它的购买流程。经济适用房因为是政策所面向的住宅,所以购买流程和普通商品房是不同的。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首先是要进行申请,出示家庭年收入证明、户口证明、身份证等,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如果需要贷款的,可以登记好合同后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买卖双方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应该班里好过户手续。
在房价日益走高的今天,经济适用房因为价格相对较低而获得许多人的青睐,但是由于它是保障性住房,交易不像普通住房,而是有国家规定的买卖政策。
1、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而且主要面向家庭年收入三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该标准视地区而定,不同地区不同),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购买程序。要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由所在单位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如果是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可以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交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才可以购买。
3、价格问题。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按保本微利的原则来确定的,最低的基准价为每平方米一千五百元,由于地段和交通等各方面情况的不同而房价也有所不同。
4、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如果是已经住满了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是出售后业主要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而不满五年的则不能安装市场价格出售。而且把经济适用房出售后业主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不过如果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则可以再次购买。
购买经济适用房,应该详细了解它的资料,考虑各种综合因素,争取买到适合自己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养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一般来说它的面积也是有所控制的。因为它的面向中等和低收入家庭所提供的住宅,所以它的购买是有所不同的,需要进行申请,只有申请条件符合,才有资格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1、必须是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者是父母子女关系。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且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个人取得了本市户籍满三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即是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家庭里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视地区而定),家庭人均资产净值在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六倍以下。
5、没有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
6、没有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7、在申请之日前5年没有购买或者出售过房产。
其实以上标准可以说是一个规定范围,而每个地方都会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和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细则。现在房价飞涨,经济适用房也成了一般消费者的一根救命的稻草。对它有兴趣的朋友,可要了解清楚哦。
对于取消经济适用房,有利也有弊。
2013年11月,有的城市已经停止或者暂停经济适用房审批了,原因是经适房滋生很多侵占行为,开豪车买经适房,一人多套经适房,经适房用于出租,转手出售等等。取而代之的是廉租房、限价商品房。
住建部内部已经开始考虑重新调整住房保障铲平供应结构。在加大公租房及其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的思路,也已经在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虑之中。此前,“大并轨”已在郑州、烟台试点。
北京青年报今日报道: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之前说:“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昨天,德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否认了,称消息不实,“德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十分严格,政府无权剥夺私人财产,更不能依据自己的使用目的擅自推倒闲置房。”
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有哪些?以下是第二章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二条 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想购入经济适用房的买家需要注意了。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适用性。它有以下一些作用:1.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2.优化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平抑了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3.经济适用房边缘集聚有利于城市中心空间布局优化;4.改善了城市环境,带动了城郊结合部的发展。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从它的特性来看,经济适用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之既经济又适用的特性成为了不少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