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蟹的禁忌
1、 忌食死蟹。河蟹死后蟹体内的细菌会迅速繁殖并扩散到蟹肉中,使食者呕吐、腹痛、腹泻。
2 、忌食生蟹。活蟹体内的肺吸虫幼虫囊蚴感染率很高,达到71%。肺吸虫寄生在人体肺里,刺激或破坏肺组织,会引起发烧、咳嗽、咯血;若侵入脑部,则可引起瘫痪。
3、 忌食隔夜蟹。螃蟹为含组胺酸较多的食物,隔夜的剩蟹中组胺酸在某些微生物的作用下,会分解为组胺,回锅加热虽可杀灭病源微生物,却不能破坏毒素,从而导致组胺中毒。因此,蟹最好现蒸现吃,一般不要超过4小时。
4 、吃蟹不要乱嚼一气。吃蟹时,在开盖后要注意四个清除:清除蟹胃,就是蟹盖里三角形的骨质小包,先吃蟹盖部分,用小勺把中间的蟹胃部分舀出,轻轻将外面包裹着的蟹黄吮干净。注意,不要吮破中间那个呈三角锥状的蟹胃,内有污沙应将其丢弃;吃完蟹盖轮到蟹身,先用剪刀将多余的蟹脚、蟹嘴剪掉;用勺柄将蟹身中间一个呈六角形的片状物挑出来,那是蟹心部分应丢弃。还有蟹肠,即由蟹胃通到蟹脐的一条黑线;蟹鳃,即长在蟹腹部如眉毛状的两排软绵绵的东西,都应该清除掉。
5 、忌食过多。因螃蟹性寒,蟹黄中胆固醇很高,一般人每次不应超过1斤,且一周内食蟹不应超过3次。
二、忌食人群
1 、孕妇:蟹具有活血化瘀的功效,有可能导致流产。中医认为,蟹爪能催生下胎,因此孕妇或有习惯性流产者慎食。
2 肝病患者:肝脏不好的人,不论是急性或是慢性肝病的,为了减轻肝脏在消化代谢上的负担,给肝脏有更多的养精蓄锐的机会和时间、预防肝性脑病的发生,对于富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成分的螃蟹应当少食或不食。
3 肾功能不全者:不论是由何种原因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的人,当摄入蛋白质、氨基酸后,都可使肾脏负荷加重,加快肾衰竭的进程,所以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来说,吃蟹只能尝尝味道。
4 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及消化道疾病患者:蟹黄或蟹膏的胆固醇含量很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动脉硬化的人不宜多吃。糖尿病患者及肾病患者往往血压偏高,因此不宜多吃螃蟹。胆囊炎、胰腺炎、胆息肉、胆结石、胃炎、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消化道疾病的患者也应少食或不食,以免加重病情。
5 过敏体质者:蟹性寒且带湿毒,属“发物”,皮肤病患者不宜吃 对食蟹既往有过敏史的,或既往有荨麻疹、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皮炎等过敏性疾病的患者,还是不吃为妙,一旦出现过敏得不偿失。进入秋季后儿童患过敏性疾病的比例开始走高,因此儿童这时最好不要多吃。
6 腹泻、胃痛、感冒发烧者:由于蟹难消化,腹泻、胃痛、感冒发烧的人不宜进食,以免加剧病情。体质虚寒的人,如经常手足冷冰、容易头晕、体倦者,最好还是别吃,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7 关节炎、痛风患者:尤其是痛风患者应忌食蟹,更不可同时饮啤酒,否则必会加重病情,或诱发胆结石、肾结石等。
8 老人:老人的消化功能减弱,蟹冷又属发物,其高蛋白食物不易消化,所以应慎食。
1、不能与茶水同食:吃蟹时和吃蟹后1小时内忌饮茶水。一是因为茶水会冲淡胃液,不利于蟹的消化,二是因为茶中的鞣酸会使蟹肉中的蛋白质凝固。两种原因均不利于蟹的消化吸收,还可能引起腹痛、腹泻。
2、不能与柿子同食:秋季蟹肥之时正是柿熟时,但二者不能混吃。因为柿子中的鞣酸等成分会使蟹肉蛋白凝固,凝固物质长时间留在肠道内会发酵腐败,引起呕吐、腹痛、腹泻等反应。蟹、柿均为寒性,同食寒重则损伤脾胃。蟹最好也不要与葡萄、石榴、山楂、梨、苹果等同食。
3、不能与花生同食:花生脂肪含量高达45%,油腻之物与蟹同食,易致腹泻。
4、不能与泥鳅同食:泥鳅其性温,而蟹其性冷,二者同食不利于健康。
5、不能与香瓜同食: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与蟹同食,有损肠胃,易致腹泻。
6、不能与梨同食:梨味甘性寒,蟹也性寒,二者同食,易伤人肠胃。
7、不能与冷饮同食:冰水、冰激凌等属寒凉之物,使肠胃温度降低。与蟹同食,易致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