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设规范 1、一般规定 在铺装前,应将铺装方法、铺装要求、工期、验收规范等向用户说明并征得其认可。 地板铺装应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工程、水电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地面基础的强度和厚度应符合房屋验收标准。 地面应平整,用2m靠尺检测地面平整度,靠尺与地面的最大弦高应≤5mm。 地面含水率应低于20%,否则应进行防潮处理。 严禁使用超出强制性标准限量的材料。 2、主要铺设材料质量要求 实木地板应符合GB/T15036.1-2001的规定,木龙骨应使用握钉性能良好、具有一定耐腐蚀性能或经防虫处理的木材。木龙骨厚度≥20mm,宽度≥35mm,建议使用源古配套辅助产品。 毛地板可采用胶合板、细木工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毛地板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质量要求,其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2001中E1级的规定,厚度≥9mm。 铺装用胶粘剂应符合GB18583-200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