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消经济适用房,有利也有弊。 2013年11月,有的城市已经停止或者暂停经济适用房审批了,原因是经适房滋生很多侵占行为,开豪车买经适房,一人多套经适房,经适房用于出租,转手出售等等。取而代之的是廉租房、限价商品房。 住建部内部已经开始考虑重新调整住房保障铲平供应结构。在加大公租房及其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的思路,也已经在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虑之中。此前,“大并轨”已在郑州、烟台试点。 北京青年报今日报道: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之前说:“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昨天,德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否认了,称消息不实,“德国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十分严格,政府无权剥夺私人财产,更不能依据自己的使用目的擅自推倒闲置房。” |